据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官方网站消息,5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召开干部大会,宣布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洪赪颢同志的任职决定。洪赪颢同志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提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局长。
洪赪颢简历
洪赪颢,蒙古族,年9月出生,此前担任乌兰察布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洪赪颢,男,蒙古族,年9月出生,内蒙古土左旗人,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5月参加工作。
.05——.07内蒙古自治区临河市工业研究所科员(其间:.09——.07华北电力学院供用电专业大专班学习)
.07——.11内蒙古自治区临河市检察院公诉科书记员
.11——.03内蒙古自治区临河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助检员(副科级)
.03——.12内蒙古自治区临河市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12——.05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检察分院助理检察员
.05——.10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检察院分院反贪局副局长(.08——.12在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09——.07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班学习)
.10——.01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检察分院正科级检察员、反贪局副局长
.01——.03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检察分院办公室主任(.05任巴彦淖尔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
.03——.07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其间:.08——.05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07——.08挂职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来访接待室副主任)
.07——.02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处级)(其间:.09——.01在北京大学攻读工商管理硕士)
.02——.12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三级高级检察官
.12——.05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第一督察长
.05——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提名副厅长,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提名局长
来源:新华融媒
编辑:宁佳欢
校对:王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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