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质效,持续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在严格落实防疫要求的前提下,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于近日对集宁区、察右前旗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并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市院抽调市县两级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组。在开展巡回检察前,多次召开巡前准备会议,研究制定《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和流程安排,全体组员签署巡回检察纪律承诺书。
市院巡回检察组进驻检察旗区后,召集当地检察院、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动员部署会,听取当地汇报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情况及表态发言,巡回检察组向当地传达了巡回检察重点、内容、方式和工作要求,随即正式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巡回检察组先是查阅了当地司法局社区矫正执行档案,随后深入两旗区20个基层司法所进行实地检察,围绕社矫对象被调查评估委托、日常监督管理、请销假制度落实、思想学习改造等方面,认真查阅了两旗县全部在矫人员和部分已解矫人员的社矫监管档案材料,与在矫人员进行了见面谈话和电话谈话,调看了监管社矫对象的专用平台平板电脑,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全面了解全体社矫对象的日常工作生活、思想汇报情况及被矫正执行情况。巡回检察组对集宁区检察院、察右前旗检察院进行实地检察,通过查阅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档案、查看办案系统对司法行政机关制发监督文书等方式,严格检查基层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日常履职、办案质量情况。巡回检察组将本轮巡回检察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制作了日志台账。在检察结束后,召开意见反馈会,向被检察旗区检察院、司法局反馈,逐项通报问题、共同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建议,被检察单位表示,会对各项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严格落实市院巡回检察组的建议要求。
本轮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是对集宁、察右前旗两地社区矫正及检察监督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下一步,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做好跟踪监督,督促整改落实,全面铺开对全市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将各旗县市区“全覆盖”,确保今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能够走深走实,以新时代的检察履职担当,助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院第三检察部梁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