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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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市印发方舱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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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就是命令

防控就是责任

集中隔离场所

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场所

人员相对集中

用火用电较为频繁

其消防安全万万不可忽视

为进一步加强涉疫重点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乌兰察布市消安委办公室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医院、集中隔离观察点、疫情封控区管控区消防安全管理指南,压实管理责任、明确管理要求、细化技术标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医院方面:一要严格选址设计,用于改建医院的既有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距离易燃易爆场所不应小于50米,不得设置在建筑地下或半地下。二要落实工作责任,地方政府负责统筹,住建部门负责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阶段消防安全监管,卫健部门负责运行使用阶段消防安全管理。三要优化病区布局,按防火分区设置病区,严禁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四要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根据场所面积、床位数合理设置且不少于2个。五要配齐灭火器、过滤式自救呼吸器、强光手电等消防器材。六要管好消防设施,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双人24小时值班制度和消防设施检查制度,及时做好故障排查。七要每2小时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八要严管火源和危险品,严禁使用明火,酒精、强氧化剂单独限量存放。九要规范安全用电,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超负荷用电。十要强化应急处置,制定应急预案,视情组织演练。十一要进行宣传培训,对医院全体人员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会报警、会疏散、会扑救初期火灾。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方面:一要明确工作责任,各级政府在设置集中隔离点时,应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明确防控消毒、健康观察、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各方消防责任。二要合理选点设置,设置集中隔离点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距离易燃易爆场所不应小于50米,严禁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或建房。三要确保疏散安全,每个楼层至少有2个安全出口,根据“三区两通道”划分,增设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四要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五要严管火源电源和危险品,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六要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制定针对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视情组织演练。七要强化消防安全巡查,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建强微型消防站。

疫情封控区管控区方面:一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疫情防控全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二要强化社会单位和居民小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三要对社会单位和居民小区消防设施全部维护保养一遍,确保完整好用。四要严格消防通道管理,私家车、临时建筑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不得对居民楼栋进行“硬隔离”,落实24小时专人值守等要求。五要强化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严禁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严禁“飞线充电”,停业场所要切断非必要燃油燃气用电设施。六要引导居民落实居家防火措施,规范用火用电用气和酒精、消毒液等易燃品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七要重点管控群租房、自建房,加强警示提示,督促落实防控措施。八要广泛推送火灾防范提示和消防安全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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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乌兰察布市市印发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疫情封控区管控区消防安全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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