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效率和*务服务的便企利民水平,持续优化食品生产许可领域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许可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工作部署,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调整部分中低风险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权限。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年6月15日起,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的“粮食加工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膨化食品、水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等7类13种中低风险食品类别的生产许可审批权限调整至各旗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受理的食品生产许可继续办结。
二、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相关规定,各旗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调整审批权限中低风险的食品生产许可新申请、变更、延续、注销等业务,审批职能划归辖区*务服务局,由属地*务服务局办理相关业务。
三、按照食品生产许可一企一证原则,申请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确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选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旗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申请生产多个类别食品生产许可中涉及未下放类别的,企业可直接向市市场监管局申报,由市市场监管局组成联合核查组进行现场核查并做许可决定。
四、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特此通告
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6月15日
END
文章来源/行*审批科
图文编辑/乔飞云庞海宏
审核/张润坤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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