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第19批)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拟认定名单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内经信科电字〔〕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年(第19批)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工作的通知》(内工信科电字〔〕号),在地方主管部门审核和推荐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评审、部门综合评估,并经信用核查通过后,初步提出了年(第19批)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拟认定名单(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3月11日~3月1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电子处。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传
真:-
电子邮箱:nmggxtkjd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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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年(第19批)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拟认定公示名单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电子处
年3月11日?
附件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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