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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指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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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一、办理事项

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内属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

三、申办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查询市场监管部门“五证合一”数据获取信息,无需提交申报材料,及时办结。

四、办理方式

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一楼大厅医保窗口。

五、咨询方式

-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一、办理事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内属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三、申办材料

1、在职职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增加、中断、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加盖单位公章);

2、灵活就业人员:①有效身份证件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3、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③出国定居的,需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④在职转退休的,需提供退休审批材料;

4、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下同);

5、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下同);

6、死亡需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殡葬场出具的火化证原件。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一楼大厅医保窗口。

五、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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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保单位特殊待遇备案

一、办理事项

参保单位特殊待遇备案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内属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享受特殊待遇医疗照顾人员备案

三、申办材料

1、特殊待遇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2、《享受医疗保健待遇人员花名册》。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一楼大厅医保窗口。

五、咨询方式

-

四、基本医疗保险变更登记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办理事项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内属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变更单位参保信息

三、申办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2、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信息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一楼大厅医保窗口。

五、咨询方式

-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办理事项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内属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变更在职职工参保信息

三、申报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3、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一楼大厅医保窗口。

五、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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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

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

一、办理事项

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内属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申报缴费基数

三、申报材料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表》(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一楼大厅医保窗口。

五、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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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一、办理事项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内属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

三、申办材料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可包括:统1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介绍信)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一楼大厅医保窗口。

五、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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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一、办理事项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内属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

三、申办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一楼大厅医保窗口。

五、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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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一、办理事项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内属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三、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3、因死亡支取的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

4、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说明。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一楼大厅医保窗口。

五、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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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一、办理事项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由转出经办机构受理)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内属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三、申办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一楼大厅医保窗口。

五、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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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一、办理事项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二、

统筹区内属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三、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参保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

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一楼大厅医保窗口。

五、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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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一、办理事项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二、服务对象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居住并且户籍迁入居住地的人员。

三、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一楼大厅医保窗口。

2、网上办理: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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